汕头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汕头市信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06

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

1、第一条 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地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特区范围内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经营活动。

2、在2012年11月21日,汕头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实施了《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这部具有开创性的法律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旨在全面推动汕头市电子商务产业的繁荣发展。这部法规被视为汕头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核心指导文件和基础政策,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和政策支持。

3、《汕头经济特区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汕头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根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为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范围内的消费品质量促进及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6、汕头经济特区曾经辉煌一时,但也曾经历过低谷。 一些曾经的主力企业退出市场,导致了特区经济的衰退。 资源配置扭曲、土地资源稀缺、外部环境不利以及高税负等问题,都是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受挫的原因。 此外,特区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经济结构单技术含量低、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协调联系制度(试行)该制度旨在建立内部和外部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联系,确保服务流程的顺畅和政策的实施效果。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市内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办公的场所,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旨在简化行政流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中心的设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联合、集中办理原则,旨在规范行政管理,便利市民办事。

【法律分析】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北楼一至五层 邮编:515041咨询台电话(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0754-88489828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是市各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联合办公场所。开展行政服务工作,是汕头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电子政务科则负责确定、调整进入行政服务大厅的办事事项,适时调整大厅运作方式、优化办事流程。该部门还负责大厅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众网站的建设、运作,宣传政务公开和各项优惠政策等。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设立于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市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围绕电子政务建设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公共服务能力进行。

汕头市信息中心发展历程

1、汕头市信息中心是隶属于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直接管辖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和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行使着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这个中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5年,经过筹备后于1988年正式成立。

2、年10月,汕头市信息中心在市政府的批准下,由原汕头市经济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市经济信息处理中心合并组建,定性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市计委代为管理。在2002年10月,市编委发布了市信息中心的“三定”方案,明确了该中心归属于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辖,进一步强化了行政管理结构。

3、其次,汕头信用网的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也是其关键职责,通过这个平台,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机关内部的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统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办公自动化(OA)的应用,并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活动。

4、汕头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的生动实践。从最初的试点区域到覆盖整个城市的经济特区,汕头的蜕变不仅是地理上的扩张,更是经济结构和社会面貌的根本性变化。通过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创新能力,汕头经济特区正朝着更加开放、现代化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