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包括的内容如下: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是指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该规范旨在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具体分为总则、会计软件和服务、企业会计信息化、监督、附则共5章49条,自2014年1月6日起施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工作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会计软件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当自工作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
对于具体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主体,企业可以有多种选择:小微企业可以指定会计部门或者会计人员负责,或者把会计信息化工作交由代理记账机构;大中型企业可以在会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或者设置独立于两部门的专门部门负责。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制定过程中,企业对会计资料无纸化的呼声十分强烈和急迫。为此,工作规范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做了相应规定。
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所指的会计信息系统是如下: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的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等处理,以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决策分析等职能的系统。
摘要 地质资料服务工作是地质工作服务社会的主要载体和服务窗口,本文总结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出台10年来,全国地质资料馆地质资料服务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及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摘要 地质资料是整个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对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地质资料数据的社会服务与资源共享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地质资料服务工作存在着服务体系不健全,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亟待修订完善,地质资料资源不足,服务方式落后,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技能单一等主要问题。
接收方面 地质调查项目的承担单位多由不同行业的地质部门的项目组承担,对资料汇交规定不够熟悉,岗位人员不健全,多数为兼职,仅能投入少量精力于资料管理,无暇提升业务水平。导致在资料接收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如电子文件拷贝错误、装订错漏页等。
服务于公众,是实物地质资料馆的天职;服务于有关专业组织机构及企业,是实物地质资料馆提高研究服务水平和层次的重要方面;服务于政府,在完成服务大众的任务的同时,再能满足政府自身的服务需求,那么实物地质资料馆的效益和作用将更加明显和强大。
地质资料是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基础,严格执行国家地质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在地质资料的保管方面,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地质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多谈一些搞好档案工作对单位的益处,使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爱岗敬业,使领导满意自己的工作。领导是否重视档案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不满意。
档案的归档原则一般是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意思就是这些文件资料的产生部门自己立卷整理,然后统一交到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这样的好处是专业的部门整理自己的文件资料比较系统、条理,也比较熟悉文件产生的来龙去脉。
思想观念上创新档案服务工作的创新,首先要求档案工作者,特别是档案工作的领导者要更新观念,要从过去沿袭下来的旧观念、旧模式中解脱出来,不断增强“五种意识”:一是中心意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动加强与设计、科研及管理部门的联系,加强对设计、科研活动中利用档案的研究,制定用档规划。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为壹级。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包括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这四种资质,下面就对这四种资质分别做简单介绍。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每一级均包括9类单项资质,分别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其中,国家保密局受理甲级资质申请,省国家保密局受理乙级资质申请。
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在注册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